保險法放寬保險業社福事業董監事席次 黃天牧:不會使長照機構財團化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陳林幸虹 攝)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陳林幸虹 攝)


行政院會今天(3日)通過「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放寬保險資金投資公共建設及社會福利事業的董監事席次,外界關切是否鬆綁保險業投資長照事業。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表示,雖然保險法修法並未排除社福事業,但衛福部對保險業投資長照機構仍有設限,因此不會有長照機構財團化的問題。不過,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表示,將請衛福部就保險事業投資長照機構尋找折衷辦法。

行政院會3日通過「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為加速引導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投資公共建設和社會福利事業,修改保險法第146條之5,鬆綁保險業擔任公共建設董監事席次比例,不受3分之1席次限制;希望提高保險資金投入公共建設的誘因。不過,修法也引發是否讓保險業資金可以投資長照機構的疑慮。

對此,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解釋,雖然修法條文並未排除「社會福利事業」,但衛福部主管的「長期照顧機構法人條例」仍規定保險資金董監事席次不得超過3分之1,且現況也沒有保險業投資長照機構。

黃天牧表示,保險法修法並不會有使長照機構財團化的疑慮。他說:『(原音)因為我們修法過程中,主要希望把原來限制3分之1席次,擴大到沒有限制,可是在修法技術上,我們好像也不太想把社會福利排掉,乾脆就放在裡面。可是我一再強調,我們的確把公共建設社會福利部分排掉3分之1,可是對社會福利來講其實沒有效果,你這邊排掉可以不受3分之1限制,可是衛福部長照機構法人條例還是有3分之1的規定。』

至於修法是否會導致公共建設被保險業掌握,黃天牧認為不會有這樣的問題,因為中央或地方政府有權決定讓保險業投資那些建設,主控權仍在主管機關身上。

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表示,關於保險業投資長照的限制,會請衛福部考量,怎麼樣引導保險資金挹注長照,又不會造成長照機構財團化,希望能找到折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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