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壽子公司接軌IFRS 17,新光金盈餘分配能力受限,三大獲利引擎缺其一

【財訊快報/記者巫彩蓮報導】新光金(2888)於今(27)日召開股東常會,股東們要求提高股利分派金額、落實公司治理、法遵,減少主管機關裁罰,並提問合併進度,代理董事長李增昌解釋,帳上雖有392億保留盈餘,人壽子公司因應IFRS 17、ICS標準於2026年接軌,充實資本考量,盈餘無法上繳金控,銀行、證券兩大子公司為近幾年上繳金控獲利主力,因此盈餘分配能力也受限,2026年人壽完成兩大制度接軌,金控擁有人壽、銀行、證券三個獲利上繳的引擎。 去年新光金稅後淨利達227.3億元,年增57%,每股稅後盈餘為1.67元,每股配發0.4元現金股息,股東認為,普通股現金股利總額62億元,對照帳上392億元保留盈餘,配發水準偏低?李增昌說,盈餘分派取決於現金流量、各家子公司上繳金控獲利水位,壽險的獲利要上繳金控,進行盈餘分派需要主管機關核准,這幾年因應IFRS 17接軌,獲利上繳金控可能性不大,金控盈餘分派來源主要仰賴銀行、證券兩家子公司,待完成IFRS 17接軌之後,三大引擎歸隊後,獲利才能上繳獲利到金控,進行盈餘分派。

日前新光金董事會亦決議通過成立專案小組評估合併可行性,股東也對合併事宜提問?新光金審計委員會召集人、獨立董事許永明回應,營運成長來自於本身有機成長,合併亦是選項之一;因此,董事會才會決議專案小組,評估所有合併案可能性。


新光金股東對於公司遭到33項裁罰、合計被處以5702萬元罰金,要求公司落實內控、法遵以減少裁罰案,許永明說,對於主管機關裁罰會虛心接受、戮力處理,三位獨董也會發揮獨立、客觀精神來要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