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董座表示,電信事業合併案關鍵低頻段超標10MHz應依法繳回

【財訊快報/記者劉居全報導】台灣大(3045)與台灣之星、遠傳(4904)與亞太電(3682)合併案在去年底都未完成,市場推估,造成合併卡關主要是糾結在頻譜問題。中華電信(2412)董事長謝繼茂今(3)日表示,2023年是台灣電信市場新局的一年,電信事業合併案於關鍵低頻段超標10MHz應依法繳回。而基於台灣地理位置天然災害頻繁發生且地域變局威脅升高,公共安全與救難應變通訊系統的升級有其必要性與急迫性,中華電信建議合併案繳回的超標頻率可與800MHz頻段整合規劃,推動寬頻PPDR通訊系統的建置,提升公共安全守護能量與應變韌性,同時也能發揮珍稀低頻資源最大使用效率,創造國家最大公益。 台灣大與台灣之星、遠傳與亞太電合併案在去年底都未完成,台灣大及遠傳去年底都公告指出,合併案仍在主管機關審查中,遠傳與亞太電也簽訂合併契約增補協議。台灣大與台灣之星合併案當初約定,如在2022年12月31日止未取得NCC及公平會核准,經雙方同意可延長期限及協商相關事宜。

遠傳也指出,與亞太電合併案尚在主管機關審理中,遠傳也與亞太電簽訂合併契約增補協議,該增補協議主要內容主要為遠傳、亞太電至2023年4月30日止,如仍未取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准及公平交易委員會不禁止結合處分者,應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延長期限等相關後續事宜,如未達成協議,任一方得終止本契約。但如一方違反本契約,未違約方得終止或通知他方延展至2023年6月30日為止,如依前述約定延長時,雙方應友好協商相關後續事宜。

市場原先預估台台併、遠亞併可在2022年9月底前完成,不過卡關頻譜,由於法規規定單一電信運營商在主流1GHz頻譜最多可擁有50MHz,目前中華電/台灣大/遠傳/台灣之星/亞太電各自擁有40/40/30/20/20MHz,但合併後,台灣大、遠傳將擁有60/50MHz,而台灣大主張拒繳回超過10MHz,主管機關也尚未通過合併案。而中華電信則主張,應該依法尊法,強調低頻段超標10MHz應依法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