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王傑】普悠瑪判決出爐 誰才是毫無悔意?

圖片來源:中央社(資料照)
圖片來源:中央社(資料照)

作者為台灣鐵路產業工會理事長

10月18日,宜蘭地院審理的普悠瑪號出軌意外案結果出爐,被告尤振仲等三人,僅有尤振仲司機員被判刑四年六個月,前機務處副處長柳燦煌、綜合調度所所長吳榮欽則被認定沒有相關因果關係,判決無罪。

判決的結果僅將全部責任列在尤振仲司機一人身上,可謂司法替台鐵的頂罪文化做了最好的示範。宜蘭地院表示,尤司機是因為擅自不依規定,關閉ATP,並以時速140公里,導致列車翻覆;犯後更否認罪行,沒有悔意。而另外兩名被告,則是因為製造商文件疏漏,未將ATP遠端監視系統,列入檢查、測試項目等原因,認定沒有相關因果關係,判決無罪。

除此之外,台鐵整體的重大缺失,包含車輛檢查維修沒有辦法做到確實,零件短缺、主風泵系統經常故障,導致列車動力不銜接,甚至調度上的失算跟車輛走走停停、邊開邊維修的這些因素,都被以沒有因果關係,而認為無罪,沒有任何台鐵主管需要為此負責。

台灣司法加上行政單位的改革決心,還真是無法讓基層員工跟一般民眾看到並產生任何信心。司法單位的一句沒有因果關係,更是讓人質疑司法體系無法勇於承擔究責整體機構的疏失。的確,司法上的因果關係不能無限上綱跟牽連,但即使輕判也具有某種宣示效果,讓行政機關首長跟主管能更加兢兢業業,而不是每次重大事故都由基層員工來扛責,上頭總能臨陣脫逃成功。

就連部分的普悠瑪家屬都認為,這個判決最後是由基層來扛責,但他們知道問題不全然在司機超速,而是台鐵整體有缺失,這樣的結果真的有助於改革日後的台鐵安全狀況嗎?家屬並表示完全沒辦法接受,希望再繼續追查真相還以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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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見連受難者家屬都無法認同這個司法判決結果,等於是沒有對這體系的決策人員進行任何究責跟檢討。從採購案一直到後續維修保養,普悠瑪號可說是具有層層缺失,台鐵相關的經手人員,難道就一點責任也沒有嗎?

法官更直指尤振仲司機不承認犯行,毫無悔意。但法官沒看到,尤振仲也曾參加過工會舉辦的普悠瑪追思晚會,也有跟受難者家屬致歉。這些拔山倒樹而來的重大壓力,早已讓他喘不過氣正常生活,更有許多民眾寫信和卡片安慰和支持他。但法官最後還是選擇把所有司法責任,放在他一人肩上。

毫無悔意的到底是台鐵等行政機關,還是尤振仲司機一個人?普悠瑪事故發生後兩年,又發生太魯閣事件,台鐵所做的改革努力,有讓人民有感嗎?事故跟異常事件依然「正常」發生,更是只想著用公司化來解決問題,無法讓員工有感這個體系正在進步和改變。

總歸來說,司法依然沒有滿足民眾期待,更無法撫平受難者家屬的情緒。普悠瑪事故的結局,可能也是太魯閣調查事故結果的一個前車之鑑,這種「一人頂罪」的文化,往往就取代了行政機關甚至是國家反省跟改變的空間。也難怪台灣重大意外事故頻傳,卻又總是不斷上演類似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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