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邦增持泰山股權至46.92%,擬就泰山處分全家持股一事提告

【財訊快報/記者劉居全報導】針對泰山(1218)今(5)日晚間發布重訊記者會,確認已完全處分全家股份,龍邦(2514)發出聲明表示,此舉已經嚴重損害公司商譽,並對公司治理造成不可抹滅之損害,更漠視廣大股東權益。龍邦作為大股東,將循正規管道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訴並研擬依法提告。而泰山則表示,處分過程完全符合程序。此外,龍邦今日公告繼續買進泰山股票,龍邦對泰山持股從原來42.16%增加至46.92%。 龍邦在聲明中表示,龍邦國際一直以來以穩定泰山經營體系、協助公司長遠發展為目標,持續買進泰山股票為公司一貫立場。針對日前泰山董事會決議處分所持有之絕大部分全家股份之議案,事前既無詳細之評估,亦未於董事會中為詳細說明。因違反公司法必須經過股東會決議之規定,更對泰山之經營有莫大之傷害,獨立董事杜英達已表示反對意見,龍邦所屬的代表人董事於會中亦強烈反對,然董事會仍違法決議通過該等無效之議案。龍邦表示,為保護泰山全體股東之權益,更於今日去函泰山與全體董事表明該等董事會決議依法無效,但仍發生如此憾事,龍邦將採取所有法律程序,訴究相關人等之法律責任。

龍邦強調,泰山原本於董事會中告知,將於半年內從優賣出的全家股份,卻僅在不到48小時內,召開記者會並告知處分全家股票,整個記者會過程卻不到90秒就倉促結束,無論是交易對象以及與董事會當中說明的處分完全不相同,公然欺騙董事會,泰山此舉更罔顧全體股東權益。強調泰山公司傲慢。

至於泰山針對大股東龍邦的疑問,強調本案之處分過程完全符合程序,包含經理部門事先徵詢二位外部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並經過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的充分討論,經董事會合議決議後及通過相關授權事項後,始進行相關出售程序。

全家便利商店係泰山企業之長期投資,售出全家股票完全不影響泰山本業經營,並不適用公司法第185條之規定,歷年來已有許多上市公司處分長期投資股份之案例可供參考。

泰山投資全家便利商店,歷年從全家分得之投資收益,佔公司淨利的比重,從2017年的高達91%,逐步降低至2020年的56%,顯見泰山大幅改善本業經營,減少對業外投資收益之依賴,透過處分此業外投資,將可進一步專注於本業經營。

國內外的投資環境詭譎,對未來便利商店的經營有許多挑戰,現階段進行此投資的獲利了結,除確保泰山股東利益,更可改善財務結構、充實營運資金,促進泰山本業之增長。

泰山強調,今日重大訊息說明會直播結束後,有補接受記者採訪,並無迴避或敷衍。

此外,龍邦今日也公告繼續買進泰山股票,根據公告,自7月6至今(5)日,總計買進泰山股票1.99萬張,再加上龍邦子公司保勝投資也公告11月29日至今日再取得7780張泰山股票,合計龍邦對泰山持股再從原來的42.16%增加至46.92%。

而龍邦從7月6日至今日,總計買進泰山股票1.99萬張,平均每股42.89元,總交易金額8.55億元,持股增至35.56%;子公司則以每股44.99元,取得泰山7790張股票,總交易金額3.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