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罰金融三業不手軟 今年至10月罰逾1.7億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金管會開罰力道不減,根據統計,金融三業今(2020)年截至10月底,已吃下1億7,644萬罰單,由於後續還有許多「大案」,預估今年罰單金額恐超越2億元,逼近去(2019)年的歷史最高水準。其中,銀行局開單裁罰7件、金額合計5,150萬元;保險業開單裁罰61件、金額合計1億700萬元;證券業也已開出1,794萬元罰單。

據瞭解,金管會近年來的裁罰金額,以去年的2億3,292萬元最多,其次為2017年的2億1,042萬元,第三高為2016年的2億26萬元。僅有2015年、2018年時,全年的罰單金額未達2億元,顯示金管會對金融業內稽內控要求越來越嚴格,尤其金融業的罰鍰上限已提高,因此常見「超過千萬元大單」的情形。

以今年截至10月底的裁罰來看,銀行業已有7件裁罰、5,150萬元,包括歷年裁罰金額最大的3件,皆集中在理專盜領案,包括永豐商銀、玉山銀行、彰銀行各被罰1,200萬元,而現在還有玉山銀行、台新銀行的案件尚未裁罰。在保險局方面,今年截至10月底已有61件裁罰、1億700萬元,像是新光人壽被金檢發現多項缺失,內控有嚴重缺失,就遭罰2,760萬元。

至於證期局至今年10月底共開罰1,794萬元,已超越歷年全年的罰款,主要案件有華南永昌證券因權證交易避險不及,狂虧47億元,開罰144萬元。不過,證期局去年全年裁罰裁僅921萬元,對比今年截至10月底的數字,已增加近94.8%。

金管會指出,國內金融業者的缺失裁罰主要來自「例行性金檢」,執行時間上可能是2年一輪或3年一輪,而今年開罰的案件,往往是去年或前年發生的違法缺失,並非完全是當年度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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