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泰違反重大訊息規定,遭處以違約金5萬元

臺灣證券交易所對鈞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台幣5萬元違約金。

鈞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與股東互提訴訟等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2款情事,惟該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5萬元,並函知該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MoneyDJ理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