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新舊勞退加國保基金 遴選機構國外代操近40億美元

【時報-台北電】勞動基金運用局26日公告,將辦理新制勞工退休基金、舊制勞工退休基金及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等三大基金,110年度第1次國外委任投資公開徵求受託機構,總金額共39.4億美元。 勞動基金運用局公告指出,有關委任類型、額度及選任家數如下: (一)全球基礎建設有價證券型委任:共計16.4億美元,其中,新制勞退基金預計委任14億美元,共委任4家業者,每家業者委任額度為3.5億美元;舊制勞退基金預計委任2.4億美元,共委任4家業者,每家業者委任額度為0.6億美元。委任期間均為5年。 (二)全球多元資產型委任:共計23億美元,其中,新制勞退基金預計委任20億美元,共委任5家業者,每家業者委任額度為4億美元;國民年金保險基金預計委任3億美元,共委任5家業者,每家業者之委任額度為0.6億美元。委任期間均為5年。 申請業者之資格條件包括成立3年以上(109年9月30日為基準,往前推算3年以上);依中華民國法令或外國法令設立登記營業;全球管理之資產市值(含對客戶資產具運用決定權之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不得少於50億美元或等值外幣。資產市值以109年9月30日為計算日,以申請業者及其同屬同一集團之資產管理公司,從事資產管理業務總計之資產為限。 申請委任類型之提議產品歷史績效不得少於3年,並提供最近3年(以109年9月30日為基準,往前推算3年)達一定投資績效。(新聞來源:工商即時 呂淑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