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網路》為頻譜豁出去 台灣大狀告NCC

【時報記者王逸芯台北報導】台灣大(3045)併台灣之星的台台併在今年2月底拍板,台灣電信業正式進入新三雄時代,由於NCC(國家通訊委員會)祭出明年6月30日前台灣大必須繳回超額的3.5GHz黃金頻譜,故台台併最終讓台灣大砍價約85億元成交。台灣大總經理林之晨今日針對頻譜繳回一事發聲,他認為頻譜被規定無償繳回,「就像跟政府買一塊地,卻被要求無償繳回」,台灣大一方面將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針對NCC提起行政訴訟,也會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並持續和主管機關溝通。

談到NCC有條件通過「台台併」,必須在明年6月底交回超額頻譜,林之晨表示,短期內希望可以加速合併案進行,希望公平會等主管機關可以加速審議,以免損及用戶權益。但各界最關注的2024年6月30日以前須繳回超額頻譜一事,他說,台灣大除向NCC提告外,也持續向主管機關NCC、數位部及行政法院訴求,希望延後繳回期限,若無法如期完成網路整併,台灣大可能另外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請法官裁定,雖成功機率不會太高,但將持續和主管機關溝通。

林之晨進一步表示,台灣大收到「台台併」處分書後,NCC要求無償繳回重金標得頻譜,不然就是要「交換」或「轉移」,只是交換或者轉移還需要徵求同業,台灣大無法單獨處理,董事會中獨董們認為,NCC於法無據,更有悖行政程序法,要求經營團隊行政救濟,因此在3月17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針對NCC提起行政訴訟。

林之晨談到,台灣之星在5G競標時以高價標下900MHz頻譜,卻被要求無償繳回,就像跟政府買一塊地,卻要求無償繳回,此外,假設中華電(2412)、遠傳(4904)可保留超額頻譜,則未來新台灣大也會爭取保留。

就合併完成時間點上,林之晨則說,目前很難回答是否來得及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網路整併,現階段合併基準日最快訂在第3季。

台灣大與台灣之星的合併案,在歷經一波波頻譜爭議後,終於在今年2月底拍板,最終台灣大以不高於每一股台灣之星普通股,換發0.0326股普通股,換算併購金額從282億元變197億元,合計砍價約85億元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