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當沖降稅延長年限 朝野攻防

【時報-台北電】當沖降稅延長已成立院本會期財委會第一優先法案,繼立法院會上周五將攸關當沖降稅延長的證交稅條例修正案交付財委會審查後,民眾黨團也提出修法版本,朝野對於當沖降稅延長、稅率維持千分之1.5有高度共識,惟延長多久將是攻防重點,目前已有延長三年、二年和常態化三版本,朝野摩拳擦掌互不相讓。

不過,原本提出當沖降稅常態化的國民黨立委曾銘宗20日表示,將觀察當沖示警制度實施成效如何,如果無法發揮成效,則將提出修正,將當沖降稅延長改為一定期間,即延長五年。未來立院可能上演延長三年或五年拉鋸戰。

有關當沖降稅延長期限,行政院政委兼國發會主委龔明鑫協商過程中,金管會主張五年、財政部主張二年,最後決定採取折衷方案延長三年,並獲行政院會通過。避免立法院審議過程中擦槍走火加碼延長年限,財政部已表態會堅持延長三年立場,並積極與朝野立委溝通,對於年底前三讀通過持樂觀態度。

除了行政院版的延長三年外,曾銘宗等國民黨立委提案取消當沖降稅期間限制,即讓當沖降稅常態化。他認為當沖降稅上路後,已明顯提升股市的流動性,台股價量齊揚,證交稅收也大增,顯見當沖降稅除帶動台股動能外,也替政府帶進大量稅收,應常態化持續活絡證券市場。

民眾黨團則認為,考量近期台股市場活絡,部分標的波動較大,甚至有被處置的情形產生,對於一般非專業投資人造成無法掌握投資標的波動或負擔,產生「割韭菜」或違約交割的疑慮及風險大增,考量提升證券市場交易量能及流動性目的,也顧及專家學者對當沖投機疑慮,將期限延長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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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沖證交稅稅率減半優惠年底到期,為降低影響股市的不確定因素,行政院已將《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2、第3條修正草案,列為立院本會期優先法案,當沖降稅優惠再延長三年至2024年12月31日,稅率維持現行千分之1.5。上周五立院開議首日即快馬加鞭通過交付財委會審查,以持續活絡台股交易動能。

為活絡股市,立院在2017年修正通過證交稅條例,將當沖交易證交稅由千分之3減半至千分之1.5,實施期限一年;後修法延長三年八個月,將於今年底到期。不過,外界質疑當初是以扶植當沖,降稅為期一年,後又延長三年八個月,現在又想再延,對於非當沖投資人及全體納稅人並不公平。(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蘇秀慧/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