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鴻海違反重訊規定 處3萬元違約金

(中央社記者鍾榮峰台北2019年6月12日電)台灣證交所今天傍晚公告,針對鴻海 (2317) 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萬元。

證交所指出,鴻海分別在6月10日及6月11日舉辦法人說明會,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相關規定。

不過6月10日場次,未於說明會前一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相關規定,因此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萬元,並函知鴻海之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鴻海在11日自辦法說會中宣布將在董事會之下新設經營委員會,由9人組成,除了新任一般董事候選人盧松青、呂芳銘、劉揚偉、李傑外,還包括鴻海集團副總裁暨集團總財務長黃秋蓮、夏普董事候選人林忠正、鴻海B次集團負責人姜志雄、富士康執行總經理林政輝、鴻海財務長黃德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