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股》更一審改判掀波?富驛-KY:已無經營權爭議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兩岸連鎖時尚酒店品牌富驛-KY(2724)針對媒體「經營權之爭更審擬轉、改判前董座侯尊中勝訴」報導內容,說明更一審判決僅認為侯尊中在第三屆董監事有董總委任關係存在,其餘請求均遭駁回,且目前已由第六屆董事負責經營,故目前公司已無任何經營權爭議。

富驛-KY 2017年爆發經營權之爭,大股東新加坡富麗華酒店集團發動奇襲,於董事會中解任原董事長暨總經理侯尊中職務,造成股東會一度鬧出雙包。不過,在同年9月15日由富麗華召開的股臨會中,已順利完成第四屆董監事改選,由富麗華掌握公司營運。

侯尊中對此提出民事訴訟,提出4項請求,包括:一、當年3月28日董事會決議不成立或無效。二、當年3~5月4次董事會決議無效。三、確認當年3月28日至9月15日的董總委任關係存在。四、確認當年9月15日全面改選第四屆董監事決議不成立、無效或撤銷。

富驛-KY說明,上述第四項請求已經台北地院判決侯尊中敗訴,侯尊中隨後二審上訴台灣高院仍遭駁回,日前再上訴最高法院三審亦遭駁回,全案侯尊中敗訴確定,因此富驛-KY至此已無任何經營權爭議。

至於上述一至三項請求,富驛-KY指出一審台北地院及二審高院均判決侯尊中敗訴,經最高法院發回更一審,改判第三項請求成立,即侯尊中自2017年3月28日起9月15日止與富驛-KY有董事長、總經理委任關係,但其餘請求均被持續駁回。

因此,富驛-KY指出,即使第三項請求成立,但爭議僅屬於第三屆董事會內部爭議,公司當年9月15日改選第四屆董監事經營部分,侯尊中就此已敗訴確定。且公司後續又完成兩屆董事改選,迄今已由第六屆董事負責公司經營。

因此,富驛-KY指出,更一審判決對公司經營權、財務及業務均無任何影響,同時更一審判決對侯尊中其他主張均駁回上訴,且判決尚未確定。對於更一審判決,公司將在收到判決書後,依判決理由研議後續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