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5雇主性侵血染床單,檢察官卻質疑「看起來很開心」…揭密外籍看護工求助無門活地獄

「我遇過很多女性移工來台灣被覺得『為了錢什麼都可以』,所以碰到性侵案件,雇主也會覺得說給錢就可以抱抱、甚至發生關係──從這邊可以看出,很多台灣人會覺得對女性移工是『只要有錢,就可以買到他們想要的』……」

前後遭到5名雇主性騷擾、性侵,卻沒有一件告得成,檢察官甚至採信仲介說法,質疑她被性侵後為何「看起來很開心」──這是台灣破25萬名外籍看護工時常面臨的求助無門活地獄。長期服務移工的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庇護中心副主任鄭珍真受訪時,便一再感嘆:移工真的沒有被當「人」看。

當一個外籍看護工被性侵,雇主覺得塞紅包就可以、仲介收到長長的求救訊息卻已讀不回、上調解以後說「她說被性騷擾是因為想換雇主」,檢察官也往往不相信她們,甚至質疑「為什麼不咬斷對方陰莖」、「為什麼仲介說妳看起來很開心」,受傷的她們無處申冤、再次被司法推落,這時群眾協會的工作人員鄭珍真、蕭以采、Lina便時常疲於奔走,極為艱辛地修復移工破碎的心、難以停止的惡夢。

雇主勒令「不准鎖房門」致看護工清晨慘遭指侵 傳訊息向仲介求救卻換來「已讀不回」

2016年9月,一名遭雇主性侵的印尼籍看護工側錄受害過程向友人求救,之後影片被貼上youtue、引起國際關注與印尼民眾怒火。雖然該名雇主遭判刑,然而在群眾協會的工作人員看來,這條討公道的路,通常都是很難,很難。

印尼媒體報導惡僱主性侵女看護新聞,謝姓惡僱主於11日落網,裁定收押。(取自www.suarabmi.com)
印尼媒體報導惡僱主性侵女看護新聞,謝姓惡僱主於11日落網,裁定收押。(取自www.suarabmi.com)

2016年印尼媒體報導惡僱主性侵女看護新聞,謝姓惡僱主於11日落網,裁定收押。(取自www.suarabm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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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鄭珍真看來,外籍看護工要告性侵,第一會面臨的困難就是「沒有證據」,畢竟事件都是發生在家庭裡頭,自然沒有監視器,就算有,雇主也不可能提供。一旁的Lina舉例,最近處理的案件是一個看護工A被半身不遂的阿公性騷擾,坐著也能摸她胸部、甚至露他的「鳥鳥」要她看,然而當A跟雇主、即阿公的家人反應,雇主回:「妳就打她啊!」A當然不可能打阿公、打了會被告,當A投訴1955,雇主又要她撤銷,「不然我遣返妳」──這一切,都沒有錄影。

即便在案發當下有錄影,鄭珍真說,許多看護工也會因此被告「妨害秘密」。鄭珍真碰過一位看護工只是蒐證錄影給雇主、給仲介看,沒想到當協會協助看護工提告,就被雇主反告妨害秘密了。

「這種案件一般不會成,他只要沒有把蒐證到的證據公開到網路上,只有給仲介跟給勞工局看,通常是告不成……」鄭珍真說,一旁的蕭以采卻嘆:「還是要跑法院啊!」鄭珍真在受訪當天就是早上剛跑完妨害秘密、下午再跑一場性騷擾案件,被侵犯的看護工也要這樣跑,每一次都是折磨。

至於仲介或雇主的態度,鄭珍真嘆,其實很多時候仲介與雇主對性騷擾的概念都是很模糊的:「他們會覺得沒有證據就不構成性騷擾,他會說你就忍耐……移工朋友最大困難是碰到冷處理,就算你提供證據,他會請你打1955、自己報警,我會想說,連證據都有了你還不敢處理,那什麼時候才要處理?」

「我3個月前也碰到一個,用手性侵,凌晨1點雇主兒子進房間、在她睡覺摸她,她嚇到,他躺在她床旁邊一副沒事的樣子……她也不敢叫,只有兩個人、阿公沒辦法幫她、如果叫出來會被打,她只能很安靜等他離開,趕快鎖門,平常雇主要求門不能鎖──後來她傳給仲介求救,仲介就,已讀不回。」Lina補充這經驗,說著說著就氣憤起來:「被性侵,傳訊息已讀不回,誇張耶!訊息那麼長,還可以已讀不回!」

對於移工被性侵仲介「已讀不回」這事,鄭珍真補充,在2016年印尼看護工遭性侵影片震撼國際後,2019年《就業服務法》就又增加仲介知悉性騷擾與性侵事件後的通報責任,沒通報就要罰鍰、4次以上停牌12個月。但,處理過這麼多性侵案件,有哪個仲介被罰過嗎?蕭以采無奈一笑:「我也真的不知道有沒有人被罰。」鄭珍真接:「我們也常會問勞工局:到底仲介的責任是什麼?最常遇到他們的是仲介跟通譯,但當他們跟你求助,你們不幫他……」

「我要離開這個家,但我想到阿嬤,又放不下…」不敢立刻求助卻遭檢察官質疑:為何不大聲呼救、不咬傷對方陰莖?

當一個看護工被性侵,不只雇主不幫、仲介不理,受害者自己也往往不知道該不該提告。鄭珍真說,其實許多被性侵看護工是不敢馬上提出申訴的,移工來台往往背負沉重仲介費債務,很擔憂申訴就會沒工作、無法還債:他們都很擔心不能付貸款,當地銀行會找他們家那邊……」

為了來台灣工作借鉅款付仲介費,這債務成了綁住移工的鎖鏈,更要命的是許多移工也對台灣法令不了解,蕭以采說:「很多以為他們告了就無法工作,其實邊跑法律程序還是可以工作,但仲介會給錯誤的訊息,跟他說『你這一兩年不能工作喔』──他們不會想去警察局,能逃就好,通常他們主動想提告的意願很低,只想轉換雇主就好,我們只能解釋法律程序,他們才有提告意願……

(取自「移工在台灣」臉書)
(取自「移工在台灣」臉書)

「他們不會想去警察局,能逃就好,通常他們主動想提告的意願很低,只想轉換雇主就好,我們只能解釋法律程序,他們才有提告意願…」(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移工在台灣」臉書)

即便看護工終於有了提告意願,鄭珍真嘆,那時也往往錯過了提告時機:「如果跟仲介求助、仲介不幫,拖了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等他遇到我們時可能都已經過了半年,證據都沒有了,怎麼可能會成?我們處理性侵案件最大困難在於,我們不會是第一手知道的……」甚至「沒有馬上求救」一事,也會成為檢察官偏見的起源。

例如J換過5任雇主都碰過性騷擾、甚至性侵,蕭以采說,雖然J在最後一次被性侵時就馬上求救,但因為J曾經在仲介引導下與前任雇主談到和解,似乎就被檢察官視為「慣犯」了。

蕭以采曾於2017年公開發文談J的狀況。J被第5任雇主性侵3次,第3次被指侵陰道乾澀出血、被迫為雇主口交、身上灑滿雇主的精液──即便J在這一次終於忍無可忍、在朋友協助下報警,當J開庭時才提及自己不只被性侵一次,就被質疑「前後指訴不一」了:「為什麼在筆錄時沒說,後來開庭時才說被性侵了3次?」

檢察官質疑:為何前兩次性侵都不求救?為何仲介說J去醫院探視被照顧的阿嬤(即被告母親)時「看起來很開心」?為什麼不咬傷被告陰莖、大聲呼救、或發出聲響引起鄰居與被告母親注意?內褲與床單的血漬、雇主的精液,這些證據都不夠,甚至連J都說自己為何不馬上求救的原因了,檢察官在不起訴處分書裡,依然質疑:為什麼前兩次不積極求救?

「結束後他把我丟在那邊,打開門走掉,我當時一直哭,甚至想說他如果有回來,我要殺他,但我想到我在倒數日期,我要離開這個家,但我想到阿嬤,又放不下.……」-蕭以采,《J的性侵案—嘗試拉近那個「不積極求救」的脈絡

「很多檢察官根本不懂移工處境」移工提告困境:被質疑她自願、她男友很多、她對雇主不滿意才造謠…

「很多檢察官根本不懂移工處境。」鄭珍真嘆,這是看護工要告性侵最困難的一點。Lina說,有些仲介會主張移工是為了轉換雇主才告性侵,鄭珍真接:「這也是對造常拿來打的,說她提告性騷擾之前有先喊要轉出,他們態度就會變成:你想換老闆,來好好跟我講不就好了嗎?……她當下被性騷擾了,可能不敢直接跟仲介說被性騷擾,只跟仲介說我很累、我想轉出──她當下講這些可能沒想到,之後會被當成拿來打自己的證據……

「有些檢察官還真的會相信。」蕭以采說。檢察官不只不懂移工處境、要換雇主沒那麼容易,甚至也容易相信社會對移工的偏見,例如協會之前有位R要告雇主性騷擾,卻被雇主反咬偷竊(事實是雇主送的包包)、跟周刊爆料R常跟男人上motel、指控協會利用移工煽風點火,這時蕭以采就會在法庭聽到檢察官各種不可思議的質問:是妳自己要提告嗎?是協會慫恿妳提告的?妳是不是很常跟人去motel?案發後還很開心出去玩?

更可怕的問題從警局筆錄就發生,蕭以采說,通常警局為了快速翻譯,通譯這塊很常隨便找人、甚至找陪同移工報案的朋友幫忙翻,菲律賓更麻煩、通譯非常少,當專業的司法通譯變成隨便找人,災難就會發生──法庭上問得極細,包括事發在哪、對方如何走過來、周圍有什麼都會細問,當最初筆錄與法庭上的翻譯有落差,移工就很容易被理解為「前後指訴不一」,被認為證詞不可靠。

(取自「移工在台灣」臉書)
(取自「移工在台灣」臉書)

更可怕的問題從警局筆錄就發生,當最初筆錄與法庭上的翻譯有落差,移工就很容易被理解為「前後指訴不一」...(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移工在台灣」臉書)(取自「移工在台灣」臉書)

那,有真的告成的看護工遭性侵案件嗎?儘管協會協助的性侵案件多半不起訴、聲請交付審判後完全走入死棋,還是有個非常「成功」的案例──鄭珍真回憶,一位看護工S是在凌晨遭到性侵,剛好S認識協會庇護過的前房客,因此順利找到協會、馬上報警、沒洗澡也把垃圾桶裡的衛生紙撿回來保留證據。

「她情緒反應也很大,開庭就會哭、會崩潰,法官跟檢察官一定覺得她很痛苦。」「雇主給她的錢(紅包)也沒有拿,被放到衣櫃沒有拿,完美!」蕭以采與鄭珍真回憶S的案件,最終吐出「完美」這樣無奈的評論──「完美」的第一時間求救、「完美」的崩潰痛哭、「完美」地沒有迫於雇主威嚇收下紅包,S的反應一切「完美」,卻是特例中的特例。

但即便最終S的雇主判賠80萬元,這遲來的正義也不「完美」──蕭以采說,S在案件之後持續精神失控、自殘、回想起來還是時常崩潰昏倒,甚至雇主賠償的80萬元也被同鄉騙走,還負債。鄭珍真說,儘管有社工來關懷S、甚至可以提供心理諮商服務,那時S已經開始新工作,時間上實在難以配合,加上S是個外國人,心理諮商必須透過通譯協助、創傷修復的效果自然是極為有限。

妳是自願的、妳本來就有很多男朋友、妳一定是因為對雇主不滿意才造謠、妳被侵犯是因為妳年輕漂亮愛招蜂引蝶、妳為了錢什麼都可以──這些標籤就是這樣一層一層貼在外籍看護工身上。說起「年輕漂亮愛招蜂引蝶」這事,Lina說,曾有個外籍看護T留著長髮、身材極好,雇主的太太要求她把頭髮剪成近乎平頭、只能穿她的寬鬆舊衣遮掩身材,沒想到,T最終還是被雇主性騷擾,「記得老闆『鳥鳥』旁邊有顆痣」。

(取自「移工在台灣」臉書)
(取自「移工在台灣」臉書)

Lina說,曾有個外籍看護T留著長髮、身材極好,雇主的太太要求她把頭髮剪成近乎平頭、只能穿她的寬鬆舊衣遮掩身材,沒想到,T最終還是被雇主性騷擾(取自「移工在台灣」臉書)

一個人會出手性騷擾、性侵另個人,可能連他自己都說不出是基於什麼理由,但當一個性暴力受害者出面控告,各種控告的「理由」、所謂「動機不純」,都將加諸於她身上,當受害者是一個外籍看護工,「理由」更是多了厚厚一疊。而在撕去理由、認真傾聽受害者說話之前,衛福部統計的10年破千名移工在台遭到性侵,恐怕將持續添上,受害者無處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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