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華航(2610)決議發行國內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總額不超過100億元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18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得分次發行,發行總額不超過新臺幣100億元。
4.每張面額:新臺幣100萬元。
5.發行價格:以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得視市場狀況發行不同年期之債券。
7.發行利率:視訂價結果決定。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債務。
10.承銷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待定。
12.承銷或代銷機構:無。
13.發行保證人:無。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待定。
15.簽證機構:無。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無。
18.買回條件:無。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公司債發行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於通過額度內辦理公司債之募集與
發行,惟各期次公司債之實際發行額度暨條件,將依市場狀況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