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爾訂2/27召開股東臨時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8287)英格爾-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臨時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1/10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7/02/27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536號R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應收帳款報告
(2)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2)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補選董事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1/29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2/27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有一席董事已於日前辭任,擬於本次臨時股東會補選之,任期自當選日107年2月27日起至109年6月25日止。
2.依本公司章程規定,董事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
受理提名期間:107年1月12日起至107年1月22日17時止
受理提名處所:英格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會計部
(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536號五樓)
作業流程:
A.提名股東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
B.應選名額:1名。股東提名人數超過董事應選名額或所提名董事人選不符法定資格者,不列入候選人名單。
C.召開董事會審查日期:預計於107年1月31日。
D.提名股東之應檢附資料:提名人股東戶號、戶名、聯絡方式及相關提名資料。
E.被提名人之應檢附資料:(a)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b)經歷:經歷及現任職務證明【如在(離)職證明】影本
(c)當選後願任董事承諾書正本
(d)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正本
(e)被提名人為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者,並應檢附該法人股東最新變更登記表影本及持有之股份數額證明文件
(f)被提名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審查標準:
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董事會對董事被提名人應予審查,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應將其列入董事候選人名單:
A.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B.提名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C.提名人數超過應選名額
D.未檢附前述「應檢附資料」所列相關證明文件
E.被提名人不符法定資格
其他: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107年1月22日17時前寄達或送達本公司會計部,並請自行敘明聯絡人、聯絡方式及釋明相關證明文件,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寄(送)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