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山分局收賄包庇色情,7警羈押禁見

【時報-台北電】台北市中山分局員警包庇色情酒店貪瀆案,北檢12日偵結起訴,10名在押官警和2名業者移送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經法官10多個小時隔離庭審,今(13)日凌晨5時中山一派出所前所長林崇一等7名員警羈押禁見,另5人交保20萬到100萬元不等。

本案12位起收押訴被告,移送北院審理後,交保和羈押情形如下:涉行賄的酒店業者巫蕙玲200萬元交保、胡錦蓮交保100萬、曾紀勳和楊智清、郜振傑3管區員警,各20萬元交保,5人都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

馬國棟、顏子恩、侯朝斌、吳翊銘、紀炳場、陳宏洲和林崇成員警全部羈押禁見。(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王己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