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傳涉聯昌淘空案 黃育仁喊冤

【時報-台北電】東元又出招?東元集團旗下聯昌電子19日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前任負責人黃育仁涉嫌淘空聯昌1.5億元,請求檢察官依違反證交法等重罪偵辦,對此,黃育仁自清「絕沒有一毛錢進到私人口袋。」

東元集團第三代少東黃育仁原先在東元集團六家轉投資的上市公司之中、為菱光、東友、聯昌等三家公司營運操盤,繼菱光、東友成為被收購的標的後,沒想到股權之爭也延燒到聯昌。

聯昌19日祭出奇襲,出面指控前任負責人黃育仁涉嫌淘空公司,觸犯《證交法》非常規交易以及特別背信等重罪,並依法提出刑事告訴。

聯昌指出,黃育仁於100年6月起至110年3月間擔任聯昌公司董事長,依據目前查得資訊,合理懷疑黃育仁在擔任董事長期間,藉由簽署疑似虛假服務合約、佣金合約等方式,將高達約新台幣1.5億元以上之款項匯往國外特定第三人之帳戶內,但聯昌公司卻查無具體交易履約事實及資料,包括其中服務合約的首年匯款即超過百萬美元,但當年度卻連最基本的發票憑證都沒有取得;另外黃育仁為白電合約也給付近超過百萬美元,但聯昌公司根本連一張白電產品訂單也沒接到。

聯昌公司強調,黃育仁指示將鉅額資金匯往國外特定人帳戶,卻對聯昌公司營收無明顯助益,已涉嫌導致聯昌公司承受不當交易風險及損害,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對於聯昌電子公開指控,黃育仁提出反駁,強調聯昌公司主要客戶來自韓國,與韓國廠商簽訂代理、銷售及業務推廣等合約,於理並無不合,再加上該等合約均延續數年以上,實屬正常業務經營產生之合約,並無任何涉及掏空背信之問題,「更沒有一毛錢進到本人的私人口袋」,倘若真有任何掏空背信之情,何以數年後之現在,正值東元經營權紛爭之際才提告?「顯然是子虛烏有之不實指控!」

另黃育仁強調,出任聯昌董座,當時他的身份為東元公司的法人代表,除他之外,同一時間,東元公司也指派了東元董事長邱純枝、總經理連昭志出任聯昌公司董事,對於聯昌公司與韓國廠商簽訂代理、銷售及業務推廣等合約,他們也知之甚詳,「若我有任何涉及掏空背信之問題,他們豈非也是共犯?」(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鄭淑芳、郭及天/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