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淘空聯昌1.5億元遭告發,黃育仁稱無涉及掏空背信,是子虛烏有指控

【財訊快報/記者戴海茜報導】聯昌電子(2431)委任黃聖棻律師及文大中律師今日向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申告黃育仁等人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之「非常規交易罪」等罪嫌,並請求檢察官儘速發動偵查。對此,黃育仁指出,聯昌主要客戶來自韓國,與韓國廠商簽訂合約且該等合約均係延續數年以上,實屬正常業務經營產生之合約,並無任何涉及掏空背信之問題,更沒有一毛錢進到本人的私人口袋,正值東元(1504)經營權紛紛之際才提告,顯然是子虛烏有之不實指控。 聯昌指出,黃育仁於民國100年6月起至110年3月間擔任聯昌公司董事長,依據目前查得資訊,合理懷疑黃育仁在擔任董事長期間,藉由簽署疑似虛假服務合約、佣金合約等方式,將高達約新台幣1.5億元以上之款項匯往國外特定第三人之帳戶內,但聯昌公司卻查無具體交易履約事實及資料,包括其中服務合約的首年匯款即超過百萬美元,但當年度卻連最基本的發票憑證都沒有取得;另外黃育仁為白電合約也給付近超過百萬美元,但聯昌根本連一張白電產品訂單也沒接到。

聯昌指出,黃育仁指示將鉅額資金匯往國外特定人帳戶,卻對聯昌公司營收無明顯助益,已涉嫌導致聯昌公司承受不當交易風險及損害,似屬不合營業常規交易。聯昌公司為維護投資人權益,依法提出刑事告訴,將目前搜集資料及證據提供給台北地檢,請求檢察官積極偵辦。

聯昌重申對前任負責人黃育仁等人的不法行為造成公司重大損害深表遺憾,將依法追究其責任,以維護股東及公司的權益。

黃育仁發布澄清新聞稿指出,聯昌公司主要客戶來自韓國,因此與韓國廠商簽訂代理、銷售及業務推廣等合約,且該等合約均係延續數年以上,實屬正常業務經營產生之合約,並無任何涉及掏空背信之問題,更沒有一毛錢進到本人的私人口袋。

黃育仁質疑表示,倘若真有任何掏空背信之情,何以數年後之現在,正值東元經營權紛紛之際才提告,顯然是子虛烏有之不實指控。黃育仁進一步指出,個人在聯昌公司僅係東元之法人代表,東元尚指派董事長邱純枝、總經理連昭志等擔任聯昌公司董事,因此對於聯昌會與韓國廠商簽訂代理、銷售及業務推廣等合約,且該等合約均係延續數年以上之情事,渠等均一清二楚,如果本人有任何涉及掏空背信之問題,渠等豈非也是共犯?

黃育仁新聞稿指出,此次東元經營權之爭,正是理念之爭,是東元股東純粹期望東元改革進步的聲音,能夠為公司帶來不同的發展方向與未來,然對於僅僅只是單純訴求改革與進步的聲音,都要用抹黑、栽贓嫁禍的方式來迫使股東噤聲,這樣的方式,能夠獲得社會的認同嗎?

最後黃育仁也動之以情指出,受人敬重的黃會長,也是我尊敬的父親,您不是才說過:「選舉是一時的,家人是永遠的人生伴侶,也是愛和關懷的原動力,希望一切紛擾能盡快歸於平靜」,難道您忘了嗎?這次東元的選舉是訴求改革與進步,而不是無止盡的抹黑與栽贓,難道東元只能就此墮入深淵,步向沉淪了嗎?選舉是一時的,但兒子育仁對您的感恩與敬重是永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