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 因應年假 上調保證金

考量春節休市長達11日,為因應國際金融市場於國內期貨休市期間可能發生價格波動,期交所鑒於以往春節假期採行調高保證金作法,有助於市場運作安全之確保,將於111年春節假期,調高股價指數類契約、商品類契約、匯率類契約及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之股票類契約保證金。

期交所預計於111年1月25日(調整生效日前一日)公告股價指數類契約、商品類契約、匯率類契約及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之股票類契約保證金調整後金額,實施期間為111年1月26日(農曆春節前最後之交易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生效,預計於111年2月7日開紅盤日再視市場狀況公告2月8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前揭各契約之保證金適用金額。

另提醒交易人注意,111年1月26日為期貨集中交易市場農曆春節前最後之交易日,當日下午3時開始之盤後交易時段仍將交易至次日上午5時。交易人於1月26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之未沖銷部位及當日盤後交易時段之新增部位,應以調高後之原始保證金數額計收。交易人應注意保證金調高後,帳戶權益數變化及長假期間未沖銷部位之風險。

依各商品交易規則,原111年2月第一周到期之小型臺指期貨及臺指選擇權一周到期契約(202202W1),其最後交易日及最後結算日順延至2月7日;111年2月第二周到期之小型臺指期貨及臺指選擇權一周到期契約(202202W2),其上市日逢2月2日至2月4日無交易,順延至2月7日,最後交易日及最後結算日為2月9日;111年3月到期交割之布蘭特原油期貨契約(202203),到期最後交易截止時間因逢1月31日無交易,可交易至1月27日上午5時,並以2月7日為最後結算日。另1月27日及28日僅辦理結算交割事宜,1月22日(星期六)補行上班日不交易亦不結算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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