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收租金後秒變!他慘賠23萬嘆:租約要鉅細靡遺

一名網友發文陳述自己遇到「吸血房東」的種種慘痛經歷,退租時竟損失20多萬,並以親身經驗勸其他人「租約一定要寫清楚」。

洽談時房東客氣 收租金後卻判若兩人

近日,一名網友在社團「爆料公社」發長文陳述自己在桃園租店面的慘痛經歷。原PO表示,自己初次創業尋找店面,洽談時房東夫妻都十分客氣。考量到投入的設備成本高,想簽5年約,為表誠意也在簽約時就先預付了一年租金。未料當房東收到租金後,卻宛如變了一個人。最早的爭議在於「騎樓使用權」,原PO稱簽約前曾問過房東是否會使用到騎樓,對方告知僅「晚上下班會停車」,因此當時口頭協議,騎樓白天由房客使用,晚上讓房東下班後停車,也在合約上註明「騎樓共同使用」。但簽約之後,房東和妻子的汽機車卻全天候各佔騎樓一側,並認為「這樣一人一半也是共同使用」。儘管原PO指出當初協議並非如此,若白天只能用一半騎樓會影響生意,但後來也不願再爭論,提議讓房東就近租車位,租金由原PO負擔,沒想到房東仍不滿意,提出要讓出一半停車位,每月還要再多15000,房東的理由是這樣「造成他們不方便,所以要把不方便轉嫁在我們身上」只怪合約書上只寫共同使用,沒有寫使用方式。

▼雖然租約中載明「騎樓共同使用」.卻沒有對「共同使用」有更清楚的定義,導致房東長時間將車停放在騎樓。(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房東口頭承諾願續租 簽約前卻搞失蹤又反悔

好不容易撐過疫情,眼看租約快到期,於是找房東商談續租事宜,房東雖答應,當下卻不願簽約,只說「一定會租,不租的話前半年會告知」,結果臨到簽約時卻搞失蹤,向房東家人打聽也一問三不知。直到最後一個月,房東的太太才終於出現,雖然同意簽續租合約,卻表示「之前談的條件都不算」,因為「覺得之前租金收太少,要把之前少收的補回來」。原PO同意漲租金,也準備好去公證租約,豈料後來又反悔表示不租了,並要求原PO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還原店面交回。

房東點交拒退押金 要求「無使用痕跡」

原PO只得將所有的木作裝潢全部拆除,並全室粉重新刷,總共花了快15萬!拆除裝潢垃圾清運時,房東老婆又傳訊稱有一部分風管是他們的,卻不肯到現場確認,只是重複稱他老公沒告訴她,她也不確定哪些是他們的,不斷跳針要求「不要丟他們的」,讓原PO認為,對方似乎有挖坑給自己跳的感覺,恐怕會以誤丟房東風管為藉口再度索賠。點交當天,房東老婆一來就罵人,為了讓點交順利,原PO只得忍耐,也交出鑰匙跟遙控器,但是對方依舊不退押金,說要拍照給人在國外的房東看,事後更傳訊息獅子大開口,要原PO再支付66000「做其他項目」,包含化糞池地板清除、牆面瓷磚全部換新……換句話說,就是要求原PO將房子「恢復到全新的樣子,不能有使用過的痕跡」。這讓原PO十分不滿,因為合約上註明的是「恢復原狀」,公證律師在當時也清楚說明,所謂「恢復原狀」的意思是拆除木作裝潢,雙方當時都無異議,沒想到房東退租時竟將「恢復原狀」無限上綱到「全新未使用過的樣貌」。

▼房東要求退租時「恢復到全新的樣子,不能有使用過的痕跡」,並要求原PO支付各種款項。(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更讓原PO不滿的是,點交當天已告知原先的屋子就有排水問題,導致店裡淹水,之前向他們反應不處理,所以只能自行用袋子堵住排水孔防止再次淹水,房東老婆當時也表示理解,並說這部分不會要原PO負責,但事後的索賠項目裡,也將清化糞池工程算再原PO身上!此後房東老婆不斷以她的認知陳述合約上的條款,不停傳約20封情緒勒索的簡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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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實在不堪期擾,最後只得寄出存證信函,對方找當初簽約的公證律師居中協調,但協調過程中仍態度囂張,許多事都以「要問在國外的老公」推託,本來雙方已協商好金額,律師也打好協議書,臨到簽名時又改口說金額要再往上加,還稱是我們「認知的問題」,甚至質疑「為何還要給我們這些錢(押金)」就連律師也十分傻眼,提醒她「押金是房客先給,退租本來就是要還給房客的,不是房東付的錢」,而最後要返還的錢甚至還是由律師代墊。

勿信口頭承諾 細節都要白紙黑字

原PO表示,光是恢復原狀、被房東扣除的押金及遭受損失等,估計已經超過23萬,大嘆自己遇到不達到目的就整天疲勞轟炸「吸血房東」,也表示如此詳細描述自己傷神又耗材慘痛經驗,就是希望呼籲大家千萬別相信口頭承諾,任何協議都要白紙黑字清楚寫下,並且連細節都要寫得非常清楚,否則萬一不然遇到不斷翻供以自己的認知陳述事情,恐怕不只押金難討回,甚至還可能反過來被對方敲詐。

 

(封面示意圖/取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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