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政治》黎智英鐵鍊纏腰出庭 不准保釋

【時報-台北電】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成為香港被控此罪首例,12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案件訂明年4月16日再提訊,不准保釋。他離開看守所時,鐵鍊纏腰、手戴手銬,遭港警嚴密押戒至法院。若罪名成立,最高恐面臨無期徒刑。

香港警方11日發表聲明指出,國安處經調查,加控一名73歲男子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此男子即為黎智英。黎智英成為因國安法遭起訴中最知名人物,同時也是第4個因違反《香港國安法》遭起訴者。本案1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

12日上午8時,黎智英離開荔枝角看守所,左右各有一名港警戒護,他鐵鏈纏腰、手戴手銬,戒備極為森嚴猶如重刑犯,以囚車押解到西九龍法院出庭。案件由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指定的國安法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審理。

黎智英此次遭到的指控與他公開呼籲外國勢力制裁香港有關,他也因此涉嫌觸犯了《香港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美副總統彭斯的推文加上了「#FreeJimmyLai」(釋放黎智英)的標籤;美國國務卿蓬佩奧12日在推特發文稱,黎智英唯一的「罪行」,就是說出真相,揭露獨裁專制及對自由的恐懼,又指《香港國安法》是「對公義的嘲弄」(mockery of justice),促請港府立即釋放黎智英並且撤銷其控罪。

此外,香港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11月30日離開香港,已於12月1日抵達華府,決定在美國尋求庇護。梁頌恆表示,他因為政治見解,先被不當剝奪議員資格及選舉權利,隨後的報復及打壓接踵而來,讓他以非政治的名義破產及入獄,並在《香港國安法》下受到政治警察的跟監滋擾。「面對嚴厲的政治迫害,決定在美國尋求庇護,相信庇護是延續香港民主理念的新起點。」

與此同時,財經媒體《彭博》11日表示,其大陸籍女記者范希思(Haze Fan,音譯),因涉嫌危害國家安全,在北京被當局拘留。彭博發言人表示,正積極與大陸當局溝通,會盡一切努力支援范希思。(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藍孝威/北京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