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報要聞》顧立雄解釋金金分離必要:台積員工不可能同時在聯電上班

【時報-各報要聞】金管會採取「金金分離」的政策立場,但市場對於純網銀是否適用一直有意見,為何堅持不鬆手?金管會主任委員顧立雄舉例說,大家可曾聽過「台積電員工可以同時在聯電上班的嗎?」

委員顧立雄21日參加集保結算所主辦「第五屆大專生金融就業公益專班」,主持開訓並為大學生上第一堂課「金融服務業和經濟發展」。在提到「完備公司治理」中的「金金分離」政策時,他語調突然高亢了起來。

顧立雄對著學生說,「金金分離」即是落實競業禁止,也就在一家公司經營,不能又另外一家公司經營,金管會自2019年7月1日起,對於自然人或法人擔任銀行或金融控股公司董(監)事時,如該人或關係人同時擔任其他金融機構之董(監)事時,即推定有利益衝突之情事。

顧立雄表示,最近一直有人跟他爭辯純網銀的「金金分離」,是否能產生效益。以一個淺顯的例子來說,「金金分離」指的是,一個人不可能在台積電工作又在聯電工作,但這個條款,並沒有禁止一個人離開台積電後再到聯電,這是「行為禁止」的概念,在台積電學到的東西,只要不要跟台積電簽「多少年內不能到相關公司上班」,也就是簽「競業禁止」,離開台積電後即可立即到聯電工作。「金金分離」就是這個概念。

因此,金管會只是禁止一個人不能同時在二家銀行工作,且這二家銀行又是互相競爭。顧立雄說,不懂為什麼有這麼多人一直跟他爭論,「這樣能有效防止競業禁止?」

顧立雄還說,銀行間也要避免利益衝突,這道理,很簡單,但一直有人對這個政策有意見,「金金分離」是完備公司治理的一部分。

在「提高自然人董事比率部份」,顧立雄也說這方面在執行上,同樣面臨難題。金管會希望金融業可以提高自然人董事,不希望隨時可以被撤換的法人董事。

他強調,金融業是個和人建立信賴關係的行業,除了企業道德,更應強化公司治理。(新聞來源:工商時報─黃惠聆/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