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報要聞》金管會准了 全家、全聯可經營電支

【時報-台北電】金管會24日宣布,由全家便利店與玉山銀行、拍富國際合資成立的「全盈支付」,及全聯100%出資的「全支付」,取得設立電子支付機構的許可,資本額都是5億元以上的全功能型執照,預計以半年時間籌設,最快年底前可開業。

金管會統計,不含新許可的二家,目前台灣已有5家專營的電子支付機構及23家兼營電子支付機構。

5家專營電支都有非金融業大股東,即歐付寶的大股東是茂為歐買尬、橘子支付的大股東是遊戲橘子、簡單付大股東是智冠、國際連大股東為PChome(網家)、街口電支的大股東是街口金科;另外是電票兼營電支部分,如愛金卡的大股東是統一超商;遠鑫的大股東就是遠通。

新的電支條例在7月1日上路,電支與電票將二合一,等於發行票卡、儲值、代理收付、電支帳戶內款項移轉、外匯等業務都可經營,業務範圍將擴大,但金管會對電支機構負責人、業務管理的強度也會加大。

金管會24日許可全盈支付及全支付籌設電支機構,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表示,全盈支付規畫是由全家便利店出資67%、玉山銀出資18%及網家的拍付國際出資15%,全家便利店估計自家會員就逾1,300萬人次;全聯100%出資成立的全支付,則預估有700萬會員支撐。

由於各零售及量販通路可能紛紛加入電支行業,金管會也開出四大要求:一是未來開辦電支業務時,要遵守7月1日上路的電支條例及其相關法令,後續若要增加經營電支條例其他開放業務項目,如外匯買賣、紅利積點整合等,要依法再向金管會申請許可或報備查。

廣告

二是公司負責人應符合電支條例有關負責人的資格條件及兼職限制規定,並在申請核發營業執照前函報金管會審查。

三是公司與集團內關係企業、非金融特許事業進行異業合作時,應加強橫向聯繫,盡職控管及要求合作對象共同遵守相關金融法令規定、資訊安全及客戶資料保護,並建立「問責機制」。

四是公司應訂定可維持穩健營運的行銷政策與定價策略模式,而且必須充分考量各項成本與合理利潤,不得以不合理的行銷與定價妨礙電支市場秩序。黃光熙解釋,即不能違反公平待客原則、不能硬性搭售。(新聞來源:工商時報─彭禎伶/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