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報要聞》比特幣ATM涉洗錢 重罰伺候

【時報-台北電】全台24台比特幣ATM部分踩上洗防紅線,引來金管會緊盯。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指出,已對24台比特幣ATM進行抽訪,各類機台和型態不一,但確實有機台涉及「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規定的五種經營態樣,必須向主管機關提出「法遵聲明」,目前已要求限期改善,若未改善,依洗防法最重可開罰1,000萬元。

童政彰表示,這些ATM經營型態雖不一,實際走訪後發現,有些根本不是ATM,而是現場有專人協助,引導登入VASP業者網站上購買比特幣,有些則可以用新台幣兌換虛擬幣轉到錢包,或透過虛擬幣錢包換成新台幣再領出來。

童政彰強調,若有實質上用新台幣收兌,就會落入「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規定的五種經營態樣,將要求相關業者提報法遵聲明,執行確認客戶身分等反洗錢規定,並由金管會進行審核。

金管會也發現,這24個ATM據點並非同一業者設置,但其中有一家,是先前有跟金管會表態會遵從法遵的16家業者之一。

金管會在2021年5月25日預告上述辦法的草案,要求五大類虛擬通貨業者,自2021年7月1日起必須納入洗錢防制法管理。

而「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之事業」(VASP)的五大經營型態包括:虛擬通貨於新台幣、外國貨幣及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發行之貨幣間之交換;虛擬通貨間之交換;進行虛擬通貨之移轉;保管、管理虛擬通貨或提供相關管理工具;參與及提供虛擬通貨發行或銷售之相關金融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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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五大類業者,必須符合洗錢防制的監理規定,包括應建立洗錢防制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進行確認客戶身分、交易紀錄保存、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申報及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申報等事項。

童政彰表示,金管會將聯繫設置比特幣ATM的業者,輔導他們依照相關辦法,提出法遵聲明,若沒有前來聲明、會要求限期改善,限期又沒改善就會依照洗錢防制法相關規範,處50萬元到1,000萬元罰鍰。(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魏喬怡、彭禎伶/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