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長華電材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長華四,代碼:80704)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10年7月20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補充說明)

日 期:2021年07月15日

公司名稱:長華* (8070)

主 旨:長華電材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長華四,代碼:80704)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10年7月20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補充說明)

發言人:楊琇如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0/05/07

2.公司名稱:長華電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長華四發行及轉換辦法辦理。

6.因應措施:

承本公司110年5月7日公告的重大訊息,為保障投資人權益,俾使投資人充分瞭解長華四

的相關贖回作業及轉換權益,謹依長華四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補充說明如下:

(1)本公司擬於110年6月18日以掛號寄發一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予債券持

有人,提醒債券持有人注意長華四之債券收回期間將自110年6月18日起至110年7月19

日止,終止櫃檯買賣日則訂於110年7月20日。本公司收回長華四後,將依規定辦理註

銷,長華四所附轉換權將併同消滅。

(2)長華四之最後交易日為110年7月19日,債券持有人請求轉換的截止日亦為110年7月19

日(下稱「轉換截止日」)。

(3)依現行法令及實務作業,長華四的交割係採(T+2日)交割,故投資人最遲應於110年

7月15日(星期四)買進長華四,始能於成交日後第二營業日(即110年7月19日(星

期一))完成交割取得長華四,並在轉換截止日請求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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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投資人於110年7月15日(星期四)之後的兩個營業日(即7月16日(星期五)、7月

19日(星期一))買進長華四,因交割日已逾轉換截止日(110年7月19日),將無法

請求轉換,而將由本公司依法收回(每張債券收回價格新台幣10萬元整)。

(5)以上說明係依現行法令、長華四發行及轉換辦法以及實務作業辦理。本公司就長華四

之贖回作業,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或相關法令規定,或為因應實務作業而有調整之必要

,本公司將遵照相關法令及主管機關之指示處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