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誠研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業經核准事宜

日 期:2021年10月29日

公司名稱:誠研 (3494)

主 旨:誠研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業經核准事宜

發言人:邱垂健

說 明: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0/10/04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0/10/14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實收資本額(元) 流通在外股數(股) 每股淨值(元)

減資前 1,794,506,340 179,450,634 4.49

減資後 1,200,000,000 120,000,000 6.71

註:上述每股淨值係以110年第2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設算依據。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經110年07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業經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0年10月04日臺證上一字第1101805387號

函核准減資申報生效,並奉經濟部110年10月14日經授商字第11001190420

號函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在案,並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劃。

二、本次換發股票作業: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計普通股179,450,634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

10元,共計新台幣1,794,506,340元。

(二)本次減資新台幣594,506,340元,並銷除已發行股份59,450,634股,

用以彌補累積虧損。

(三)依公司法第168條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有股份比例減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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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減資比率33.1292415%,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

,依其持有之股份比例每仟股預計減少331.292415股,即每仟股換發

668.707585股。

(四)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0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分為120,000,000股。

(五)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

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

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抵繳集保

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減少

總股份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三、換發股票時程:

(一)新股票換發基準日:110年11月26日。

(二)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0年11月17日。

(三)舊股票停止交易日期:110年11月18日起至110年11月26日止。

(四)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0年11月21日(因最後過戶日110年11月21日

適逢假日,故現場過戶請提前於民國110年11月19日17時前親臨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

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過戶者

以110年11月2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五)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0年11月22日起至110年11月26日止。

(六)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期:110年11月29日(舊股票停止上市日)。自新股票

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做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七)本次換發新股一律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八)換發程序、手續及地點:

1.由於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

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

換發作業。

2.辦妥股票過戶但尚未換發全面無實體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申請換發:

(1)舊股票。(2)換發股票申請書(由凱基證券提供)。

(3)股東原留印鑑章。

(4)證券集保存摺影本,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

3.尚未辦理股票過戶及尚未換發全面無實體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

同時辦理過戶及換發手續:

(1)舊股票。(2)股票過戶申請書。

(3)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完稅證明單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5)換發股票申請書。

(6)證券集保存摺影本。

4.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於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

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四、本作業計劃經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定後辦理之;如有未盡事宜或

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並另行公告

五、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120,000,000股

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

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換股作業計畫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110年10月20日臺證上一字第1100021040號函

核准在案,本公司於110年10月29日接獲電子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