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美亞獲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日 期:2022年07月04日

公司名稱:美亞 (2020)

主 旨:美亞獲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發言人:吳倫吉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最高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1年台上字第1190號民事裁定

4.事實發生日:111/07/0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曾向地主等人簽約購買新北市板橋區土地,嗣地主違約

將土地移轉與第三人,損及本公司債權。

6.處理過程:本公司對地主等人提起損害賠償之訴,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決:地主等人應

連帶給付本公司新台幣97,824,580元及自民國106年3月24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

計算之利息;地主等人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又經臺灣高等法院判決駁回地主等人上訴;

地主等人又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再經最高法院裁定駁回上訴人上訴而告確定。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將收回如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決主文所示

之債權。本公司財務狀況健全,營運資金充足,此案對本公司財務調度及日常營運

無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為收回上述債權將對地主等人進行強制執行程序。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