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生泰董事會決議通過110年度辦理現金增資案

日 期:2021年09月01日

公司名稱:生泰 (1777)

主 旨:生泰董事會決議通過110年度辦理現金增資案

發言人:王義烽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9/0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普通股上限為12,000仟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實際募集總額依發行股數及每股實際發行價格而定。

6.發行價格:

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發行價格,係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規定辦理,於

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及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皆不低於其前一、三、五個營

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

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暫定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於50元~80元之價格區間

內,參酌發行市場狀況訂定之。實際發行價格俟本現金增資案向金管會申報生

效後,授權董事長依承銷商自律規則第六條規定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於50元

~80元之價格區間內洽承銷商依當時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實際增資發行新股之

10%,由本公司員工承購。

8.公開銷售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一規定,提撥實際增資發行新股之10%,採公開申

購之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廣告

其餘80%將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併湊成整股認購。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分,擬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採無實體發行,所發行之新股與已發行之普通股

股份權利義務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重建廠房及購置機器設備。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

員工認股辦法與本次增資相關等事宜。

(2)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新股及實際發行作業之

時效,前揭現金增資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

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

機關指定修正或因客觀環境有所改變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擬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

(3)如每股實際發行價格因市場變動而調整,致募集資金不足時,其差額將

以銀行借款或自有資金支應;惟若致募集資金增加時,超過部分將作為

本公司充實營運資金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