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牧德補充及調整109/02/05牧德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日 期:2020年03月12日

公司名稱:牧德 (3563)

主 旨:補充及調整109/02/05牧德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發言人:陳復生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2/0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發行普通股

2,12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實際募集總額依每股實際發行價格而定。

6.發行價格: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發行價格,係依「中華民國證券

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

條規定辦理。

為因應市場變化,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符合前述法令規定,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及

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皆不低於其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

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

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範圍內調整每股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本現金增資案

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後,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承銷商自律規則第六條規定及

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洽承銷商依當時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

保留10%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提撥10%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其餘8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

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之。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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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得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認購,

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所訂之發行金額、發行股數、募集金額、資金運用狀況

暨其他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因客觀環境之營運

評估變更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辦理。

(2)本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

盡事項,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

(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3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32815號函申報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