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澄清媒體報導

日 期:2021年05月04日

公司名稱:長榮 (2603)

主 旨:澄清媒體報導

發言人:謝惠全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0/05/04

2.公司名稱: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中時新聞網

6.報導內容:傳日本船東提共同海損 要求長榮分擔損失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本公司於4月初接獲本公司租船「長賜輪」(EVER GIVEN)的船東告知已宣布

共同海損,要求因為這艘貨輪脫困而保全資產的各方,依據國際海事公約的規範,共

同分攤船舶救援及處理共同海損所產生的相關費用。本公司針對這艘租船上的貨櫃、

燃油等資產均有安排適當的保險,以降低費用分攤的風險。經估算,公司最後需承擔

的金額極為有限。本公司將會配合船東指派的共同海損理算公司處理後續事宜。另外,

本公司也已通知船上貨物的貨主及使用「長賜輪」艙位的聯營夥伴,依照共同海損理算

規則,提供共同海損費用分攤的擔保,以便在船舶到港之後,辦理提貨等相關事宜。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