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桃園市政府裁處罰鍰新臺幣100萬元
日 期:2019年12月04日
公司名稱:華航 (2610)
主 旨:桃園市政府裁處罰鍰新臺幣100萬元
發言人:劉朝洋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8/12/04
2.發生緣由: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實施勞動檢查,以女性空勤人員於夜間工作,
違反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規定裁處罰鍰100萬元。
3.處理過程:依裁處書規定期限內繳納罰鍰。
4.預計可能損失:新臺幣100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採取行政救濟措施。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