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桃園市政府裁處罰鍰新臺幣100萬元

日 期:2019年12月04日

公司名稱:華航 (2610)

主 旨:桃園市政府裁處罰鍰新臺幣100萬元

發言人:劉朝洋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8/12/04

2.發生緣由: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實施勞動檢查,以女性空勤人員於夜間工作,

違反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規定裁處罰鍰100萬元。

3.處理過程:依裁處書規定期限內繳納罰鍰。

4.預計可能損失:新臺幣100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採取行政救濟措施。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