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裁定「禁止泰山獨立董事陳敏薰及杜英達於民國112年3月16日召集泰山11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會」一案,泰山業已聲請強制執行禁止召集在案

日 期:2023年03月13日

公司名稱:泰山 (1218)

主 旨: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裁定「禁止泰山獨立董事陳敏薰及杜英達於民國112年3月16日召集泰山11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會」一案,泰山業已聲請強制執行禁止召集在案

發言人:雷松清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2/03/16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260號3樓(中影八德大樓演講廳)。

4.股東臨時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董事長、總經理報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2年1月

3日臺證上一字第1111806238號函所述本公司違規緣由及改善情形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行為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2/15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3/1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聲請人即本公司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裁定「禁止相對人即本公司獨立董事陳敏薰及

杜英達於民國112年3月16日召集本公司11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一案,已向臺灣臺

北地方法院以新臺幣150萬元為相對人供擔保後聲請強制執行在案,內容為禁止相對

人於民國112年3月16日召集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11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謹此周

知本公司全體股東與社會大眾,該股東臨時會依法已禁止召集,該股東會相關股務單

位等應遵循法令停止相關作業,以維護本公司及全體股東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