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揭露味全油品訴訟事件之重要內容及進度。

日 期:2023年01月13日

公司名稱:味全 (1201)

主 旨:揭露味全油品訴訟事件之重要內容及進度。

發言人:黃國禎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2/01/13

2.公司名稱: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證交所106年2月21日函示要求,於每季結束後15日內發布重大訊息,

揭露本公司油品事件相關訴訟案件之重要內容及進度。

6.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販售部分純油及調合油等產品,該事件被臺北地方檢察署提起公訴,業經

智慧財產法院於106年4月27日判決無罪確定在案。惟因調合油標示問題遭智慧財產

法院判決沒收所得新台幣3千2百餘萬元,本公司認為有違憲之虞,已向司法院大法官

提出釋憲之聲請。憲法法庭於111年12月2日判決關於沒收部分合憲,本案已終結。

二、本公司委託頂新製油公司代製油品誤用大統長基公司問題油品案,及向強冠公司、

正義公司、頂新製油公司等採購油品,致本公司產品下架回收,並退費及賠償消費者,

造成本公司重大損害。為維護公司權益,本公司已委託律師向法院起訴上述公司、其

上游廠商及相關人員,請求損害賠償。目前上開訴訟已陸續終結,僅餘與強冠公司、

葉文祥、戴啟川間之訴訟由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審審理中。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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