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揭露味全油品事件訴訟案件重要內容及進度。

日 期:2019年11月13日

公司名稱:味全 (1201)

主 旨:揭露味全油品事件訴訟案件重要內容及進度。

發言人:黃國禎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8/11/13

2.公司名稱: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證交所106年2月21日函示要求,於本公司油品事件訴訟案件有所變化

時,發布重大訊息揭露重要內容及進度。

6.因應措施:

一、緣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強冠公司)於民國103年9月初爆發向郭盈志

﹝即郭烈成﹞收購劣質豬油製成全統香豬油事件,本公司因採購全統香豬油製造產品

成為被害人,爰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強冠公司及負責人葉文祥、副總

戴啟川等人賠償損害。

二、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於民國107年8月28日判決強冠公司、葉文祥、戴啟川應連帶

賠償新台幣1億2仟895萬餘元及自民國104年1月10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

五計算之利息。強冠公司及葉文祥不服提起上訴。

三、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於今日(11月13日)宣判,強冠公司、葉文祥、戴啟川應

連帶賠償新台幣1億2仟672萬餘元及自民國104年1月10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

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四、本公司將於接到法院判決書後,與律師研商後續因應措施。本公司將堅決維護

公司及股東權益。

五、本案判決結果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不利影響。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