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強茂公開收購凡甲普通股 收購條件均已成就

日 期:2021年02月25日

公司名稱:強茂 (2481)

主 旨:強茂公開收購凡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公開收購條件均已成就,且應賣有價證券數量超過預定收購最高數量

發言人:沈盈秀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0年2月25日

2.發生緣由:公開收購人公開收購凡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號3526,以下簡稱凡甲公司)普通股,公

開收購條件並於110年02月05日均已成就,且

截至民國110年02月25日13時31分累計應賣股數

14,991,780股,已超過預定收購最高數量

14,583,162股,爰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

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第4款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公開收購人將持續公開收購凡甲公司之普通股

至110年2月25日下午3點30分止。提醒欲參與應

賣凡甲公司普通股之股東,請持證券存摺與留

存印鑑至原開戶證券商處,辦理應賣手續。如

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次公開收購委任機構凱基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應賣諮詢專線:

02-2389-2999或查詢凱基證券網址:

http://www.kgieworld.com.tw/。

4.其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事項:

應賣股數已超過預定收購最高數量,如無因假扣押、假處

分等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或出現其他轉讓之限制,

使已應賣股份視為自始未提出應賣,且無其他經主管機關

核准後得停止公開收購之情事,本次公開收購將於公開收

購延長期間屆滿日後第5個營業日內(含第5個營業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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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賣有價證券交割及收購對價支付事宜。

5.已交存但未成交之有價證券之退還時間、方法及地點:

本次公開收購凡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之預定收

購數量為14,583,162股,應賣股數已於110年02月25日

超過前述預定收購數量,應賣有價證券超過預定收購

數量部分,公開收購人退還應賣有價證券時間、方法

及地點如下:

(一)時間:

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

滿日)後第1個營業日(即110年2月26日)。如發生

天災或銀行匯款系統異常等不可抗力情事時,公

開收購受委任機構得至該等不可抗力情事消滅後

執行之。

(二)方法:

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已超過預定收購數量,在

本次公開收購之其他條件亦均成就、且本次公

開收購未依法停止進行之情況下,公開收購人

將以計算方式依比例向應賣人購買。

前述計算方式說明如下:

(1)計算各應賣人之優先收購數量:將各應賣人

之應賣股數為壹股至壹仟股(含)以下者,計

入優先收購數量;各應賣人之應賣股數超過

壹仟股者,以壹仟股計入優先收購數量。

(2)若各應賣人之優先收購數量之合計數未超過

預定收購數量:

計算方式為優先收購各應賣人之優先收購數

量後,按各應賣人之應賣有價證券數量扣除

前述優先收購數量後之股數依比例分配至壹

仟股為止全數購買;如尚有餘額,公開收購

人將按隨機排列方式依次購買,故應賣人有

股份無法全數出售之風險。

前述比例之公式如下:

(預定收購數量–優先收購數量之合計數)/

(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優先收購數量之合計數)

(3)若各應賣人之優先收購數量之合計數超過預

定收購數量:

計算方式為各應賣人之應賣有價證券數量依

比例分配至壹仟股為止全數購買;如尚有餘

額,公開收購人將按隨機排列方式依次購買

,故應賣人有股份均無法出售或僅部分出售

之風險。

前述比例之公式如下:

預定收購數量 / 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

超過預定收購數量部份,由凱基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

專戶」(帳號: (9203) 059600-8)轉撥回各

應賣人之原證券集中保管劃撥帳戶。

(三)地點: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明水路7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