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岱稜受臺南市政府環保局依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補繳事宜

日 期:2021年05月28日

公司名稱:岱稜 (3303)

主 旨:岱稜受臺南市政府環保局依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補繳事宜

發言人:李怡君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0/05/27

2.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10年05月27日接獲臺南市政府環保局函復空氣污染防制費追補繳案說明書

(字號:環空字第1100037782A號),依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17條及同法第19條

規定,重新核算本公司103年第3季至108年第4季應補繳之空氣污染防制費金額為

新台幣193,312,686元

3.處理過程:

(1)本公司自空氣汙染防制法施行後至今已斥資新台幣數億元建置空氣污染防制設備

,以俾符合環保法規及標準。此後仍將持續優化生產製程,以符合環保法規趨勢

要求。

(2)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相關應補繳金額將於此案確定終結後依法申請分期繳納,

故對相關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4.預計可能損失:

追補繳金額新台幣193,312,686元,部份業於109年度估列,差額將一次性認列於

今年第二季財報,惟針對核算方式擬於近期內循行政救濟程序提起訴願。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目前已遵循專家意見向臺南市政府環保局提出依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10條

第二項申請密閉集氣系統認定及第三項自廠係數之申請,以免除日後空污費申報爭議。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