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富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實施庫藏股

日 期:2020年03月13日

公司名稱:富喬 (1815)

主 旨:富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實施庫藏股

發言人:謝銘男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13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642,136,824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9/03/16~109/05/15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6.50~17.5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17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5,000,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6/12/13 ~ 107/02/12 、預定買回股數(股):100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10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9年03月13日董事會決議,依據證交法第28條之2規定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之必要而買回,並辦理銷除股本。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廣告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本次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17%,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

資產2.2%,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

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臺銀證券(股)公司評估,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具合法性,

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之影響亦尚屬合理,故並無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