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天瀚111年股東常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致債權人

日 期:2022年06月16日

公司名稱:天瀚 (6225)

主 旨:天瀚111年股東常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致債權人

發言人:鄭又晉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1/06/16

2.公司名稱:天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1年6月1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業經111年6月1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為改善財務結構,擬辦理

減資彌補虧損,減資新台幣237,236,550元,並銷除已發行股份23,723,655股

,彌補累計虧損,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00,000,000元,共計普通股發

行股份總數為20,000,000股。

(2)本次減少之股份,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例銷除

股份,減資比率約54.2581%,每仟股約減少542.5810股,即每仟股約換發

457.4190股。

(3)減資後不足1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

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

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普通股畸零股,由本公司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

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給付現金予股東,計算至元為止

(元以下無條件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上述收盤價承購。

(4)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5)本次減資案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請股東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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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董事會另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及辦理減資相關事宜。

(6)本次減資相關事項,如因事實需要或因客觀環境需予以變更或修正或經

主管機關修正,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7)各債權人如對於上項減資事項有所異議,請自民國111年6月16日起至民國

111年7月17日前以書面方式檢附債權證明文件向本公司提出,郵寄至105

臺北市松山區長安東路2段215號9樓之1,天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收

,以郵戳為憑,逾期未表示異議者即視為同意本減資案。

(8)債權人提出異議後,若轉讓債權,則喪失異議權,已向本公司提出之異議

視為撤回,併此告知。

(9)依據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及第74條規定,辦理致債權人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