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國泰金代子公司國泰人壽松山區敦化段一小段28及28-12地號都市更新案容積移轉事宜

日 期:2019年09月18日

公司名稱:國泰金 (2882)

主 旨:國泰金代子公司國泰人壽松山區敦化段一小段28及28-12地號都市更新案容積移轉事宜

發言人:鄧崇儀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容積接受基地:臺北市松山區敦化段一小段28及28-12地號2筆土地

2.事實發生日:108/9/18~108/9/1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核定應繳納之容積代金總價為新臺幣691,301,445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臺北市政府,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繳納容積代金為都市更新案之成本,故無處分利益或損失發生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照容積移轉相關法規繳納容積代金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臺北市政府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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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臺北市政府市有財產審議委員會

決策單位:依本公司核決權限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依都市更新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容積移轉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1.除繳納代金外,並依臺北市政府核定內容移轉送出基地臺北市大安區

復興段三小段302地號(全部)及仁愛段三小段114地號(部分)予臺北市政府,

前述2筆土地共計909.39平方公尺(約275.09坪),帳面價值為新臺幣108,542,606元,

估價金額新台幣149,727,356元(巨秉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李方正估價師,

開業證書字號(94)北市估字第000082號)。

2.本公司於108年01月23日進行臺北市中山區長春段三小段67地號等15筆

土地開發案之容積移轉作業,因一年內累積與同一相對人(臺北市政府)

取得或處分同一性質標的達公告金額標準,故一併公告前案容積移轉之

相關內容如下:

(1)容積接受基地:臺北市中山區長春段三小段67、68、69、70、71、98-1、

98-2、100、100-1、101、101-1、102、102-1、103、103-1地號共15筆土地。

(2)容移代金:新臺幣277,854,219元

(3)容積送出基地:臺北市大安區仁愛段三小段116地號(部分)

及120-1地號(全部),共計120.11平方公尺(約36.33坪),

帳面價值為新台幣59,686,376元,

估價金額新台幣15,732,584元(高源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陳碧源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8)宜縣估字第00002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