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合晶擬增加間接對大陸投資(將依規定向投審會申請,核准後進行)

日 期:2022年03月23日

公司名稱:合晶 (6182)

主 旨:合晶擬增加間接對大陸投資(將依規定向投審會申請,核准後進行)

發言人:張憲元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1/3/23至民國111/3/23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擬透過本公司100%控股之子公司Wafer Works Investment Corp.收購孫公司

Silicon Technology Investment(Cayman) Corp. (以下稱:STIC)不超過

2,600,000股之特別股B股,本次收購STIC之股權比率不超過5.05%,收購完成後本

公司占STIC持股比率不超過90.43% ,間接增加對大陸地區投資。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每股單位數量:不超過2,600,000股之特別股B股

每單位價格:每股收購價格美金4.8元

交易總金額:不超過美金12,480,000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人民幣595,854,316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不適用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經營晶圓、已滲透業務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人民幣2,201,450,533.53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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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217,970,553.56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新台幣510,951仟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經中華民國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後實施。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價格決定係參考委託鑑價機構出具之股權價值評估報告;並請會計師就其交易價格之合理

性表示意見。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本次收購STIC部份股權係用以抵銷上海合晶前次增資本公司對其綜合持股比率之降低。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1年3月23日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新台幣2,195,947仟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40.60%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13.66%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19.16%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新台幣1,057,944仟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9.56%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6.58%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9.23%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10年:新台幣449,875仟元

109年:新台幣156,241仟元

108年:新台幣110,246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0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宸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6.會計師姓名:

翁瑞燦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7015號

38.其他敘明事項:

美金匯率以28.025換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