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合富-KY處分重要子公司合璽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股權事宜

日 期:2020年01月14日

公司名稱:合富-KY (4745)

主 旨:合富-KY處分重要子公司合璽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股權事宜

發言人:王瓊芝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重要子公司合璽香港(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權

2.事實發生日:109/1/14~109/1/14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合璽香港(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權,交易單位為5,580千股,每股單價為美金2.03元,

交易總金額為美金11,33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合富(中國)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73.34%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配合集團發展策略, 調整組織架構故將子公司

合璽香港(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權出售予合富(中國)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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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處分損益為0元,母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應作為權益交易處理,

帳列資本公積(若不足之沖減則沖減保留盈餘),不影響損益。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相關法令及雙方合約約定事項辦理。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已取得經濟部投審會核准,並遵循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委請會計師出具價格合理性意見書,本次交易將提交最近一次審計委員會

審議通過後,提報董事會決議之。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28.06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計持股數量:間接持股5,580,000股

累計持股金額:間接持股美金5,580,000元

累計持有比例:間接持股73.34%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1.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之比例: 2.94%

2.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 6.37%

3.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2,815,369千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配合集團發展策略,調整組織架構。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本次公告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4條第5項及第31條規定,

於接獲主管機關核准之日起二日內進行公告。本次交易將提本公司最近一次審計委員會

審議通過後,提報董事會決議之。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本次公告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4條第5項

及第31條規定,於接獲主管機關核准之日起二日內進行公告。

本次交易將提本公司最近一次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提報董事會決議之。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本次公告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4條第5項

及第31條規定,於接獲主管機關核准之日起二日內進行公告。

本次交易將提本公司最近一次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提報董事會決議之。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黃小芬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5380號

24.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