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產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處分案說明

日 期:2021年09月14日

公司名稱:台產 (2832)

主 旨:台產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處分案說明

發言人:黃志傑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0/09/14

2.違規情形:

(1)辦理汽車車體損失保險理賠作業,未依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

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第2目及第17條規定辦理。

(2)針對身心障礙者未承保案件,未依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

第7條第1項第2款、第11款及第17條規定辦理。

(3)辦理保戶地址資料檢核控管作業,未能完整建置公司業務員或

往來保險經紀人、保險代理人及銀行營業處所之地址檢核資料庫。

3.罰鍰金額:新臺幣120萬元整。

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5項規定,核處罰鍰

新臺幣120萬元整,並依同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

5.預計改善措施:已依金管會處分內容辦理改善。

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