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千附降低對子公司千附精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累積達百分之十以上(更新)

日 期:2021年11月09日

公司名稱:千附 (8383)

主 旨:千附降低對子公司千附精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累積達百分之十以上(更新)

發言人:陳怡華

說 明:

1.重要子公司名稱:千附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2.發生緣由(降低持股比例(或出資額)或喪失控制力):降低持股比例

3.降低持股(或出資額)比例之方式(請分別列示各次發生日期、發生原因

、方式、降低持股比例、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發生日期:109年12月30日本公司股東會通過。

發生原因:放棄認購千附精密公司現金增資。

發生方式: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降低持股比例:本公司對其持股比率由100%下降為90.90909%。

交易數量:4,890,000股。

每單位交易價格:每股28元。

交易總金額:136,920仟元。

(2)發生日期:110年07月1日本公司股東會通過。

發生原因:處分持有千附精密公司之股份。

發生方式:釋股。

降低持股比例:本公司對其持股比率由90.90909%下降為72.90946%。

交易數量:9,682,000股。

每單位交易價格:每股78元。

交易總金額:755,196仟元。

(3)發生日期:110年07月1日本公司股東會通過。

發生原因:依法令提撥股票予興櫃推薦證券商及投資人保護中心認購。

發生方式:配合千附精密公司申請登錄興櫃。

降低持股比例:本公司對其持股比率由72.90946%降為70.11898%。

交易數量:1,501,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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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單位交易價格:每股78元。

交易總金額:117,078仟元。

4.喪失控制力之方式(請列示發生日期、發生原因及方式):不適用

5.股權(或出資額)受讓對象或所洽特定對象(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

(1)109年12月30日本公司股東會決議,除保留15%計733,000股之股份由千附精密公司及

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員工認購,其餘4,157,000股,由千附精密公司原股

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有股份比例認購之。但為配合子公司千附精密公司未來

申請股票上櫃之股權分散規劃,符合申請股票上櫃規定,本公司全數放棄認購該增資

案之認購權利,將認購權利轉給本公司全體股東,由得認購時最近一次停止過戶日之股

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得認購時之持股比例優先認購;換算之後,本公司全體股東暫定每

仟股可認購千附精密公司之股票為35.1714股,本公司股東放棄認購之股份或認購不足一

股之畸零股,統由千附精密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2)110年07月01日本公司股東會決議,優先以本公司全體股東為對象,依本公司最近一

次停止過戶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得認股時之持股比例優先認股,本公司股東放棄

認購之股份或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3)110年07月01日本公司股東會決議,千附精密公司申請登錄興櫃,本公司依相關法令

規範提撥股票供證券商認購,其他未盡事宜,股東會授權本公司董事會全權處理相關事

宜。

6.與交易對象之關係(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處分利益(或損失)(請分別列示各次處分損益,若無處分損益請填寫不適用):不適用

8.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累積降低持股比例:降低29.88102%

9.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持股比例:70.11898%

10.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歷次價格合理性之意見:

(1)元和會計師事務所 阮瓊華會計師,經評估尚屬合理。

(2)建拓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巫毓琪會計師,經評估尚屬合理。

11.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降低持股或喪失控制力對上櫃公司股東權益影響之意見:

(1)元和會計師事務所 阮瓊華會計師,未侵害本公司之股東權益。

(2)建拓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巫毓琪會計師,對本公司股東權益並無重大不利之影響。

12.是否影響母公司繼續上櫃:否

13.審計委員會決議日期:110/07/13&110/11/09

14.審計委員會決議內容:全體出席審計委員一致同意通過。

15.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7/13&110/11/09

16.董事會決議內容:全體出席董事一致同意通過。

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