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北基11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及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相關事宜

日 期:2021年10月27日

公司名稱:北基 (8927)

主 旨:北基11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及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相關事宜

發言人:何佳璟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0/10/27

2.發行股數::4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40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本次發行價格以訂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

擇一為基準價格,以不低於基準價格7折為計算基礎訂定發行價格。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4,000,000股

由員工承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之80%,計32,000,000股

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認購。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計4,0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

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由股東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

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併湊之部分,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金融機構借款。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0/11/29

13.最後過戶日:11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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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11/25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11/29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0/12/01~110/12/06。

(2)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0/12/07~110/12/10。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110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0,000,000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110年10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5993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計畫、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

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

(3)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0年11月24日16時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

民國110年11月24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4)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

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5)本公司國內第五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110年11月4日~110年11月29日;

請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110年11月2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