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元勝更正辦理私募普通股定價

日 期:2019年11月05日

公司名稱:元勝 (4419)

主 旨:更正元勝辦理私募普通股定價

發言人:林春秀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11/05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1項規定之特定人。

(2)授權董事長以對公司未來之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助益者為首要考量,並以符合主

管機關規定之特定人中選定之。

(3)本次擬參與之應募人屬於本公司之內部人者:董事長啟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法人代表人蘇怡仁、董事李久恒、董事李麗生、董事林武俊、董事吳信璋、監察人

李麗裕、監察人賴榮光。

4.私募股數或張數:3,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新台幣18,150,000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參考價格之計算,係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A)定價日前1、3、5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

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6.32元、6.38元、6.42元。

(B)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7.51元。

(C)以上價格取高者7.51元為參考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之8成,決定

私募價格為每股新台幣6.05元,係參考價格之80.56%。

2、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發行價格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董事會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之

成數內訂定實際發行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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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決定方式,係參酌本公司普通股之市場價格,並符合相關

法令規範,故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價格之訂定應屬合理。惟本次私募普通股價

格如依前述之定價成數致低於股票面額而造成累積虧損時,將視市場及公司營運

狀況,以未來年度所產生之盈餘或公積彌補、減資或其他方式辦理。由於私募預

計達成效益包括增加營運資金、改善公司財務結構,有助公司營運穩定成長,對

股東權益有其正面助益。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為充實營運週轉金及因應公司未來發展所需等多項用途,且考量私募作業具有迅速簡

便的特性,較容易符合公司需要,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以私募方式發行有價證券。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8/11/05

11.參考價格:每股新台幣7.51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6.05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唯其轉讓應依證券交易法43條之8規定辦理。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繳款期間:自108年11月6日至108年11月19日。

(2)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108年11月19日,嗣後如因故須異動增資基準日,

則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依據民國108年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4)實際私募對象及認購股數視繳款情形而定。

(5)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如有任何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