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依公司法167條之1規定買回翔宇股份案

日 期:2020年03月31日

公司名稱:翔宇 (6539)

主 旨:依公司法167條之1規定買回翔宇股份案

發言人:謝秀梅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31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本公司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30,500,000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民國109年4月1日至109年5月31日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不超過5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元):參考董事會決議前三十個營業日平均成交價之150%與董事會決議前

一日收盤價之70%,訂定買回區間價格為31元至61元。惟當本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

間價格下限時,公司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自興櫃股票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02%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