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代子公司夏都富朗酒店(股)公司處分部分土地及建物予關係人

日 期:2023年02月21日

公司名稱:夏都 (2722)

主 旨:代子公司夏都富朗酒店(股)公司處分部分土地及建物予關係人

發言人:陳重憲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1、土地標示:台南市北區忠義段699地號。

2、建物標示:台南市北區忠義段569、593建號。

3、建物門牌:台南市北區成功路114號地下2層、7樓之1。

2.事實發生日:112/2/21~112/2/2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土地:68.44平方公尺(折合20.70坪)

2、建物:553.71平方公尺(折合167.49坪)(含停車位一格)

3、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8,957千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樂事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為該公司之法人董事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原因:供樂事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為辦公室使用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力寶股份有限公司

3、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交易相對人之關係:非關係人

4、前次移轉金額:新台幣5,028千元

5、前次移轉日期:101年12月~102年1月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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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新台幣13,241千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合約約定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議價

決策單位:董事長室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供樂事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為辦公室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因交易對象及金額足資確認,故配合交易對象同於112/2/21公告,

本公司另於112/2/24送董事會決議之。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因交易對象及金額足資確認,故配合交易對象同於112/2/21公告,本公司另於112/2/24審計委員會決議之。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