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代子公司合豐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補充109.08.18董事會通過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日 期:2020年10月26日

公司名稱:北基 (8927)

主 旨:代子公司合豐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補充109.08.18董事會通過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發言人:李宗熹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座落地號:屏東縣車城鄉海口段85、85-6、85-8地號及

獅子鄉古道段3-1、3-9、3-10、3-11、3-17地號共8筆土地

性質:興建太陽能發電設備

2.事實發生日:109/8/18~109/8/1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預計承租土地面積: 527,774.00 平方公尺

(實際承租面積以實際裝置容量所需為準)

預計租賃期間:簽約後20年

預計租金:年租金/每公頃 40萬元,

預計每年租金21,110,96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關係人 鍾嘉村係為本公司公司負責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關係人一直以來著手於太陽能

領域發展,在合理成本下讓本公司大大縮短整合土地及申請電廠

籌設許可之時間及成本,故選擇之。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無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日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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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翁XX、楊XX 106.09.27金額:200,000,000元

2.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101.03.23金額:37,709,412元

3.歐李XX 105.02.20金額:6,050,000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預計租金:年租金/每公頃 40萬元,

預計每年租金21,110,960元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價格決定參考估價報告,

決策單位為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精準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土地月租金新台幣1,840,952元整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精準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余忠政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3)高市估字第000077號(換發)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秉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高雄分所

18.會計師姓名:

會計師:張春秀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7171號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長期業務發展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09年08月18日。

2.民國109年10月26日(補充報告事項)。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1.民國109年08月18日。

2.民國109年10月26日(補充報告事項)。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268,737,313元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6條至第18條之規定

評估使用權資產交易價格估計為新台幣261,602,405元及關係人之

估計交易成本為新台幣268,737,3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