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亞力110年3月30日董事會決議股東常會召開日期

日 期:2021年03月30日

公司名稱:亞力 (1514)

主 旨:亞力110年3月30日董事會決議股東常會召開日期

發言人:鄧春生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3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10號2樓(南港軟體工業園區會議中心)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公司109年度營業狀況。

(二)報告本公司背書保證及對外投資情形。

(三)報告本公司109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

(四)審計委員會審查10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109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討論本公司擬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二)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26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24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受理股東書面提案、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相關事項如下: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本公司訂於110

年4月17日起至110年4月27日止,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受理股東以書面方

式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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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上

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

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

於開會通知書。

(2)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二)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四)該議案超過300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3)受理股東提案處所: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11號12樓本公司股務室。

二、本次股東常會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