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茂訴訟代理人接獲台灣高等法院106年度金訴字第15號判決

日 期:2018年11月20日

公司名稱:中茂 (5205)

主 旨:中茂訴訟代理人接獲台灣高等法院106年度金訴字第15號判決

發言人:詹益國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原告中茂公司,被告吳萬發等人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台灣高等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6年度金訴字第15號

4.事實發生日:107/11/20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法院判決吳萬發等三人合計應賠償本公司約新台幣6554萬元.

6.處理過程:今日接獲訴訟代理人轉來之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書.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待與委任律師會商後續處理事宜.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